国家三令五申:未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,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进行预售,不得以认购、预订、排号、发放VIP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、预定款等性质的费用。近日,《法制周报》房产法律援助联盟热线接到市民投诉称:长沙的XX楼盘,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前提下,目前正在举行一个“VIP2万抵3万”的优惠活动。记者随即展开调查。
未领取预售许可证便进行VIP认筹
XX楼盘位于长沙河西金星大道附近,开发商为湖南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。6月28日,记者以购房者身份步入该楼盘营销中心暗访时,发现里面的客户并不多。置业顾问颜先生说,“现在我们卖的是一期电梯花园洋房。”据他介绍,XX一期有10栋高层房屋已经售罄,现在待售的是11栋至26栋的小高层电梯花园洋房。
当记者表示对100平米左右的房子有兴趣时,置业顾问向记者推荐了21、22栋的小户型。不过记者问开盘时间及单价时,却没有得到一个确切的答复。“开盘时间我们现在没有定,预计是8月份。均价是8200-8500元/平方米左右。”
交流过程中,置业顾问对记者说:“我们有个2万抵3万的认筹。你如果看好的话,可以先办个卡。你现在交2万(元),开盘时来选房。选到房了我们就给你抵3万元钱,没选到房就退给你。”
为了证实自己的说法,置业顾问拿出了一份《XX优惠权登记协议书》给记者看。记者注意到,该《协议书》上注明了在原价基础上可优惠1万元,一份协议书认购的房屋仅为一套。“本协议仅作为购房意愿及优惠权承诺,仅限于公开发售日使用有效。”
记者表示是否参加“2万抵3万”的认筹还需要考虑,这时置业顾问劝记者早点做决定,“早买的话还是要实惠一些,(房价)越到后面越贵一些。”他还承诺,如果购房者没有选到合适的房子或者自己不愿意购买,2万元可以无条件退还,但没有利息。在了解了XX“2万抵3万”的基本情况后,记者咨询置业顾问,该楼盘是否已经拿到了预售许可证?置业顾问坦言:“(预售许可证)还没有下来。如果下来了,楼就可以卖了。”
记者质疑,没有预售许可证,楼盘举行“2万抵3万”的认筹不是违规吗?这时置业顾问有他自己的看法:“2万元是优惠登记金,并不是定金。优惠权只是我先给你一个优惠的协议,你交2万元钱,到时我给你优惠一万。那你可以办也可以不办。”随后,记者表明了身份,要求采访该楼盘相关负责人。置业顾问以相关负责人不在为由,婉拒了记者的采访。
黄劲律师说,根据《长沙市房屋产权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预、销售行为的通知》(长房政发[2005]042号),对未取得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》,擅自进行预售商品房的,职能部门可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,没收违法所得;收取预付款的,并处以收取预付款1%以下或1万-3万元的罚款。
业内人士刘先生指出, 开发商此举主要目的是在试探市场,作为定价的参考依据,也一定程度上推高了房价。他解释说,假如开发商有2 套房子,2个人来办卡,那开发商不敢怎么升高房价,他会担心房子卖不出去;假如开发商有2套房子,100人在这办卡,那他价钱就可以定高点,因为此时是购房者在竞争。开发商往往会根据办卡的人数,去决定房价。因此他建议购房者最好不要去办理这种VIP卡,否则无形中为开发商高价开盘助了一臂之力。